1、银行转帐 (个人和公司账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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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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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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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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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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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 6178 0000 4606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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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良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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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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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 0222 0102 5718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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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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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 4801 5600 9376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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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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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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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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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8 01 88 000096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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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汇完款后及时传真汇款底单或邮件通知我司,以便及时入帐。 |
备注:
1、汇款方式:汇款到私户银行帐号,时间比较迅速。请汇款后要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到负责您订单的预订员手中或传真至我司(0898-65982338)注明您的姓名及预订内容等相关信息。
2、款到确认:确认方式为传真、E_mail、电话、手机短信。如确认后,预订者单方面取消行程,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将由预订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3.、租车所有的款项请按照以上帐号或地址进行汇付,任何其他单位帐号或个人帐号都与本公司无关,谨防假冒;
4.、银行汇钱时建议多汇几角几分,数目越多越好, 如本应 汇300元的,你可以汇280.12元(以区分别人的汇款),如金额相同而不能及时确认款项 ,将影响到租车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
5、 个人电子汇款的时候,请不要使用跨行转帐(比如从您的“中国工商银行”转帐到我们的“中国光大银行”),谢谢合作!